甘肃省药品GMP认证审查公示(2017第33号)
2017年11月22日 15:15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甘肃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经受理、现场检查和审核,甘肃伏羲药业有限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7年1120日至2017年121日。

监督电话:0931-7617811

传真:0931-7618256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

邮编:730070

举报邮箱:gsyaopin@sina.com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20

附件1

药品GMP认证审查公示目录

序号

受理号

企业名称

认证范围

现场检查时间

检查员

1

甘食药监(药生)受字[2017]136

甘肃伏羲药业有限公司

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炙制、煅制、蒸制、煮制)

2017.9.22-9.24

刘柏龙

杜晓月

附件2

药品GMP认证现场检查缺陷项目

企业名称

严重缺陷项目

主要缺陷项目

一般缺陷项目

甘肃伏羲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车间的炙炒间,蜜炙与炒制设备在同一功能区内,有交叉污染的风险。(GMP第47条)

1、生产车间的包材暂存间无温湿度计和温湿度记录,也无地垫。(GMP第58条)

2、生产车间筛选间的设备筛选机与该设备监管卡的信息不一致,监管卡中信息(柔性支承斜面筛选机,设备型号XSR-3B),而仪器上的信息为(筛选机,型号XS-3B)。(GMP第71条)

3、企业未设计药品退货记录表格。(GMP第136条)

4、炒苦杏仁批生产记录(批号20170731)对投料量数据有涂改现象;炒白扁豆批生产记录(批号20170626)炮制时间有涂改现象,不符合修改规则。(GMP第161条)

5、该企业实验室液相色谱仪工作站未开启审计追踪功能,需要联系应用工程师加强培训。(GMP第163条)

6、生产车间的炙炒间,正在炒制的山药(批号20170922)所用辅料麦麸,现场无麦麸的状态标识。(GMP第191条)

7、该企业未对取样人员进行授权。(GMP第222条)

8、批检验记录炒苦杏仁(批号20170731、20170731-1、20170731-2)的原药材和成品检验中,薄层色谱鉴别和液相色谱含量均未填写所用设备的设备编号,未填写所用对照品的来源和批号。薄层色谱所用展开剂书写错误(无过夜分层步骤)。(GMP第223条)

9、化验室储存的试生产品种所用氢氧化钠滴定液、重铬酸钾滴定液均无F值关键信息。(GMP第226条)

10、企业供应商评估档案中,与武山县医药公司签订的质量保证协议,本公司未签字。((GMP第265条))

11、煅赭石(批号20170923)炮制现场工艺参数与设备实际显示不相符合,工艺参数规定温度为650℃至670℃,实际为564℃;麸炒山药(批号20170922)炒制现场炒药机实际显示为290℃,工艺规程规定为300-320℃。(中药饮片附录第7条)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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