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药品GMP认证审查公示(2017第30号)
2017年10月26日 16:21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甘肃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经受理、现场检查和审核,县碧口荣兴氧气厂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7年1020日至2017年112日。

监督电话:0931-7617811

传真:0931-7618256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

邮编:730070

举报邮箱:gsyaopin@sina.com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020

附件1

药品GMP认证审查公示目录

序号

受理号

企业名称

认证范围

现场检查时间

检查员

1

甘食药监(药生)受字[2017]130号

县碧口荣兴氧气厂

医用氧(气态)

2017.9.2-9.3

宋京都

安智星

附件2

药品GMP认证现场检查缺陷项目

企业名称

严重缺陷项目

主要缺陷项目

一般缺陷项目

县碧口荣兴氧气厂

1.企业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但培训效果不佳。现场提问充装岗位操作人员对气瓶充装时间不熟习。(第27条)

2.天平室的温湿度仪未及时填写记录。(第86条)

3. 测量余气的压力容器表未进行校准。(第94条)

4. 企业对液态氧供应商进行了评估,但未签订质量协议书。(第263条)

5.企业对购置的医用氧气瓶未按照规定编号管理。(附录第17条)

6.批生产记录内容不全。如:批号20170506医用氧的充装工序记录,未合并到批生产记录中。(附录第20条)

(以下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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