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甘肃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局经受理、现场检查和审核,甘肃康德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17年7月28日至2017年8月10日。 监督电话:0931-7617811 传真:0931-7618256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银安路7号 邮编:730070 举报邮箱:gsyaopin@sina.com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8日 附件1 药品GMP认证审查公示目录 序号 | 受理号 | 企业名称 | 认证范围 | 现场检查时间 | 检查员 | 1 | 甘食药监(药生)受字[2017]070号 | 甘肃康德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中药饮片(净制、切制、炒制、炙制、煮制、蒸制、煅制) | 2017.5.5-5.7 | 肖莉 王绍玲 张贵子 |
附件2 药品GMP认证现场检查缺陷项目 企业名称 | 严重缺陷项目 | 主要缺陷项目 | 一般缺陷项目 | 甘肃康德堂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无 | 1、洁具清洗间、洁具存放间布局不合理;器具清洗间、器具存放间布局不合理存在交叉污染风险。(第38条); 2、个别设备超过校准有效期。(实验室电子天平检定有效期至2017年1月21日)(第94条)。 | 1、公司制定了2017年培训计划,培训效果不明显(现场蒸煮间操作人员对岗位操作规程不熟悉)(第27条); 2、企业员工孙孝英(采购)、张蓉(生产车间)、陈得梅(库管)等未接受健康检查,未建立健康档案(第31条); 3、直接接触药品包材塑料袋不能提供供货方资质。(附录第31条); 4、切药间操作人员裸手直接接触药品(第37条); 5、批生产记录内容不完整(1705001酒当归批生产记录无合格证标签及包装塑料袋实样)。(附录第44条) 6、个别设备无使用记录。(破碎机生产石决明批号1703010)(第86条) 7、切药间电子台秤、内包间电子秤设备未编码。(第87条) 8、辅料蜂蜜质量标准不是现行版本(第158条); 9、米炒党参成品检验报告含量测定图谱无检验者签名(第223条); 10、易制毒试剂盐酸未专柜存放(第226条); 11、企业未对物料供应商进行评估(第260条)。 (以下空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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