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药品GSP认证证书的通告(2017年 第3号)
2017年04月10日 17:00

秦安县建民大药房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我局依法撤销该单位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

天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7日

企业名称

《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企业负责人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撤销日期

秦安县

建民大药房

甘DA9385371

天水市

秦安县

解放路

刘蓉

孙敏

1.未诚实守信经营;

2.没有健全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3.未经许可擅自设立库房;

4.对购进药品未做到逐批查验;

5.超范围经营二类精神药品艾司唑仑片和终止妊娠药品米非司酮片;

20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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