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药品生产许可证》换发的公示(敦煌市兴隆和氧气充装站) |
2021第0018号 |
2021年01月26日 11:01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以下企业符合《药品生产许可证》换发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1-01-26始至2021-02-01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申请人名称 :敦煌市兴隆和氧气充装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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