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公示(2020年第2号) | ||||||||||||
2020年02月07日 14:53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依企业申请,经现场检查并审核,拟同意对兰州名德药业有限公司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现予公示。公示期7日,自2020年2月7日至2020年2月13日止。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将正式向该企业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 联系电话:0931-7617890 传 真:0931-7618190 特此公示。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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