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卫计和食品药品监督局、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机关各相关处室,直属各相关单位: ?xml:namespace> 为加强医疗器械生产监管,根据《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号)、《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食药监械监〔2014〕234号)、《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的通知》(食药监械监〔2014〕235号),省局组织制订了《甘肃省2019年省级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分类分级监督管理规定》对《目录》中所列品种的生产实施重点监管。 附件:甘肃省2019年省级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3月15日 附件 甘肃省2019年省级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 一、除《国家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目录》外的所有省内第二、三类体外诊断试剂; 二、隐形眼镜及其护理液; 三、所有省内第二类无菌医疗器械; 四、物理治疗及康复类医疗器械; 五、中低频脉冲类治疗仪; 六、冲击波软组织损伤理疗仪; 七、压力容器类医疗器械; 八、避孕套; 九、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 十、注射穿刺类医疗器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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