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度立项食品药品安全重点研发项目中期检查的通知
甘药监发〔2019〕34号
2019年03月13日 21:04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机关各处,各直属事业单位,各有关科研单位:

为加强和规范科研项目管理,准确掌握2018年度原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项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提高科研项目实施的质量和效益,及时了解在科研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按照《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省药监局决定对2018年度立项的“药品安全重点研发项目”开展情况进行中期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8年度食品药品科研项目立项的通知》(甘食药监发〔2018〕115号)中确定立项的40项“药品安全重点科研项目”课题(详见附件)。

二、检查内容

(一)项目研究基本情况。项目承担单位、协作参加单位及主要研究人员参与项目研究的基本情况,项目承担单位与协作参加单位的合作机制,项目组研究人员的职能分工与完成的主要工作任务,项目组成员变更情况及原因等。

(二)项目研究进展情况。对照立项任务书中的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项目科研工作是否按计划稳步落实,是否按既定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开展研究工作,是否开展项目研究资料收集、调研工作与数据整理,是否已举办相关学术会议、研讨交流等活动,项目研究进度情况。未能按原计划进度开展工作的,须进行详细情况说明。

(三)取得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是否形成高质量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是否已取得明显的学术影响和社会效益,是否已经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是否开展阶段性成果宣传与推介。

(四)项目研究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在项目研究过程中遇到哪些技术难题,采取哪些应对措施,项目研究能否按时限、保质量完成,需要省局协调帮助解决哪些困难。

(五)项目经费支出情况。项目研究过程中是否按照项目任务书中科研预算控制经费支出,已经完成哪些方面的经费支出,是否出现经费超支情况,科研项目自筹配套经费是否落实到位,对协作单位的外拨资金须进行重点说明。

三、有关要求

(一)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工作对于加强科研项目跟踪管理、提高课题研究质量具有重要意义,各单位、各课题组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做实。

(二)各项目承担单位应按照项目任务书的约定,落实项目配套经费、工作条件和其它资源保障,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组织管理,积极做好协调,及时发现问题、妥善解决问题。

(三)本次科研项目中期检查主要目的是督促推动立项项目的研究工作。对于自立项以来一直未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研究工作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研究团队,将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撤销(终止)项目、追回已拨付的财政补助科研经费等处理。

(四)科研项目中期检查主要以书面形式进行,各项目组须完成项目实施情况自查工作,并提交科研项目阶段性总结报告。项目承担单位应对项目组自查情况进行审核、严格把关,于4月10日前统一汇总上报省药监局科技和产业发展银河网上赌场处。

(五)省药监局将于2019年4月下旬择机召开2019年度立项药品安全重点研发项目中期汇报会,对各项目组所汇报的阶段性工作总结予以综合评估。

(六)省药监局将对本次科研项目中期检查和评估情况予以通报。本次中期检查总结报告与工作汇报材料将作为项目结题审核验收时的依据之一。

人:陶琳

联系电话:0931-7617286

电子邮箱:750483083@qq.com


附件:2018年度药品安全重点研发项目立项课题.docx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3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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