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解除明目二十五味丸暂停销售行政措施的通知
甘药监函〔2019〕26号
2019年02月01日 11:39

各市州、甘肃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卫计和食品药品监督局,省药品稽查局:

内蒙古库伦蒙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明目二十五味丸”(国药准字Z20026086)因发布严重违法广告,被我局于2017817日起在全省范围采取暂停销售行政措施。现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已按有关规定提交整改报告,在相关媒体发布了更正启事,出具了省药检院检验合格报告书(编号:GS2018YX0945),承诺今后不再发布违法广告,并向我局提出解除暂停销售的申请。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第二十一条及《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广告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决定从即日起解除“明目二十五味丸”(国药准字Z20026086)产品在甘肃省暂停销售的行政措施。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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