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政协甘肃省第十一届五次会议第31号提案相关内容答复意见的函
甘食药监函〔2017〕220号
2017年08月15日 09:46

民盟甘肃省委员会:

现就省政协甘肃省第十一届五次会议第31号《关于加快县级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建设的提案》的答复意见报上。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检验机构建设。2013年机构改革以来,我局始终把加快县级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建设摆在重要位置,大力推进,建立省、市、县三级检验检测体系,在乡镇(街道)设立食品快速检测室,全省食品药品检测中心的基本架构初步形成。十二五期间,我局落实中央补助地方能力建设专项资金4.084亿元,投资2.52亿元实施12个市州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投资5050万元实施71个县级检验检测能力建设项目,投资2200万元实施2个县级检验检测资源整合项目。省财政投入专项经费2.2亿元,全面加强市县检验检测和基层监管能力建设。《甘肃省“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中把加快县级食品药品检测中心建设列入了重点工作,力争全省基层食品药品监管机构规范化建设达到100%。省、市、县、乡(街道)四级监管机构基础设施普遍达标,执法装备配备基本实现标准化。县级食品检验机构100%具备基本理化和细菌学监测能力,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100%具备食品快速检验能力。

一、加快整合资源,大力推进项目建设。2015年第一批批复下达敦煌(区域资源整合,包括肃北、阿克塞)、渭源(县内资源整合)2个试点项目,总建设面积2348平方米,总投资2200万元;2016年第二批批复下达永昌(县内资源整合)1个试点项目,建设面积850平方米,总投资800万元。2017年参照咸阳市“市县检验机构垂直设置”的整合经验思路,推进“咸阳模式”,做好“整市推进”县级检验检测资源工作。现已将11个市州62个县有条件参与第三批试点地区有关情况摸底调查表上报国家食药总局规划司,待国家食药总局开始第三批县级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工作开始实施后,将全面开展我省县级食品药品检测中心项目建设。

二、多措并举筹资,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多方努力,积极争取国家总局项目支持。提请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党政同责实施意见》,压实食品药品监管属地责任,敦促县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加快食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改革建设步伐。另外关于送检食品药品检验费用执行情况:按国家规定,停征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23项,包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检验费,我省各级检验机构已停止收费,财政不再提供非税收入发票。检验费为注册检验及其他强制性检验收费,不包含接受部门、企业和个人委托送检,收取检验费的范围尚不明确,目前我局已将上述情况反映国家总局,等待总局进一步安排。

三、健全信息网络,规范信息发布制度。建设省、市两级数据中心,优先建立覆盖全省行政区域、全品种的“四品一械”监管基础信息数据库。健全省、市、县三级投诉举报体系,逐步建成横向联通、纵向联动、集散一体、高效运行的投诉举报业务系统,进一步建立完食品药品安全信息网络。把及时报送、共享食品安全信息纳入评价政府、部门和机构履行属地责任、部门监督责任的重要方面,保证食品药品安全信息报送准确,发布及时。每年开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月等主题宣传活动和食药科普“陇上护老”行动等,提高公民饮食用药安全知识。健全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发布制度,规范县级检测信息,实行统一收集,统一管理、统一发布,进一步增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测信息的权威性,拓宽监督渠道,倒逼生产经营单位诚信自律。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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