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收回药品GSP认证证书的公告 | ||||||||||||||
2017年第143期(总第427期) | ||||||||||||||
2017年11月22日 11:29 | ||||||||||||||
兰州福顺医药有限公司未正常开展药品经营活动,药品监管部门无法正常实施监督检查。该企业存在违反《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行为,为防控药品质量风险,我局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决定收回该企业《药品GSP 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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