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宣贯培训班
来源: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21日 12:55

为做好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宣贯工作,切实提升辖区药品管理人员业务水平,强化药品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11月20日,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局机关五楼会议室举办了《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宣贯培训班,城区药店、诊所及各村卫生室负责人共计50余人参加了培训。

新修订《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将于2019年12月1日施行。培训班上,县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队负责人详细介绍了《药品管理法》修订背景和《疫苗管理法》立法背景,针对当前药品经营企业、药品使用单位存在的违法违规现象,释义相关法律条款,着重讲解了容易触犯的法律条款,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各个专业术语,同时分析了多起实例;药械股负责人针对新修订《药品管理法》前后相关内容不同点,对药品持有人制度、药品追溯体系建设、假劣药品定义、法律责任变化等方面进行了重点解读,使与会人员深入领会和准确把握“两法”的精神实质和基本内容。

通过此次培训,使药品经营企业和药品使用单位对“两法”的内容和精神实质有了更全面深入的了解和掌握,对下一步贯彻和落实好“两法”有很强的指导和促进作用,切实提高了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

下一步,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两法”宣传培训活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查隐患、堵漏洞,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健全药品追溯制度,实现药品风险防控,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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