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凉市开展新冠病毒疫苗专项监督检查
来源:“平凉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2021年02月25日 17:13

为全面加强新冠病毒疫苗流通过程管控,规范疫苗冷链储运配送行为,平凉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卫健委于219日至24日对全市新冠病毒疫苗配送、储运、接种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重点检查了新冠病毒疫苗配送使用单位是否按照规定及时扫码上传疫苗追溯信息。疫苗冷链运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储存是否符合规定条件。疫苗帐卡物是否相符,并有效防止疫苗流弊。是否严格落实疫苗报废和销毁制度等。

此次联合督查共检查新冠病毒疫苗配送、接种单位15家,其中新冠病毒疫苗配送单位8家(市级疾控中心1家、县级疾控中心7家)、定点接种单位7家,检查覆盖面100%。各配送、接种单位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及《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开展了全面自查,并按照要求上报了自查报告,能够按照规定及时扫码上传疫苗追溯信息,冷链运输符合相关规定,储存符合规定条件,帐卡物相符,严格落实了疫苗报废和销毁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明确整改要求。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加强疫苗相关法律的宣传培训工作。强化监管,把疫苗监管融入到日常检查工作中去,重点检查疫苗及生物制品等冷链储运,储存设施设备验证。与卫健部门形成联合执法机制,互通信息,确保疫苗等生物制品配送、接种的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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