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市场监管局四项措施确保两节期间化妆品消费市场安全
来源:“酒泉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2020年10月12日 13:22

中秋、国庆佳节期间,化妆品市场也迎来了消费高峰。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采取四项措施,有效整治和维护化妆品消费市场秩序。

一是开展“线上净网,线下清源”行动。积极获取全市化妆品网店和平台数据,对照网站地址逐个登录排查,对是否入驻化妆品电子商务平台、是否开展化妆品网络销售进行核查,根据网站信息找到商家实体店面进行现场检查,集中清理违法产品信息、企业及产品虚假资质信息、虚假宣传等不良经营行为,要求企业对查出的问题产品及时下架并停止销售。共检查化妆品网络销售者12家,协查可疑品种3个。

二是开展节前检查。重点检查了大中专院校周边的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对经营者落实化妆品购进验收制度、索证索票、台账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监督检查和指导,并向经营者宣讲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再次推广普及“化妆品监管”APP的使用,督促经营者开展自查,引导其诚信守法经营。共检查单位35家,下发令改正通知书》22份。

三是开展美容美发场所专项检查。对肃州区美容美发场所开展了为期两周的专项检查,通过看现场、抽品种、查票证、做核查等方式,重点对城区商业街区的美容、美发、美体、养生机构所经营的化妆品合法性证明、标签标识、台账登记、产品宣传等情况进行了规范和指导。出动执法人员120人次,检查单位40家,下发令改正通知书》25份。

四是发布“双节”消费警示。节前通过“酒泉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qq群发、微信群发、微信朋友圈等渠道,发布“中秋、国庆”双节期间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购买化妆品做到“五看”“四注意”,在发生消费纠纷或产品质量问题时及时拨打12315依法进行维权,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安全用妆,积极维护节假日期间化妆品消费市场的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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