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广西荣仁药业有限公司和通化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多批次不合格产品召回工作的通知 |
甘食药监发〔2016〕2号 |
2016年01月13日 13:35 |
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 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广西荣仁药业有限公司和通化利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多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15年第104号)要求,现就做好不符合规定的小儿退热口服液、胃康灵胶囊召回及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市州局要监督辖区内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立即停止销售、使用不符合规定批次的小儿退热口服液及胃康灵胶囊(名单见附件),对不合格药品下架封存,并监管做好相关产品的召回工作。 二、请各市州局于2016年1月15日前,将相关药品召回情况报省局药化流通处。 联 系 人:刘朔辰邮箱:107068009@qq.com 联系电话:0931-7617202
附件:1.不符合规定的小儿退热口服液、胃康灵胶囊名单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1月4日
|
|
浏览次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