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甘肃青黛中草药美容研究有限责任公司化妆品厂监督检查的公告 编号:20180003 企业名称 | 甘肃青黛中草药美容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化妆品厂 | 企业法定代表人 | 贾孝荣 |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 甘妆20160003 | 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 916201037202190006 | 企业负责人 | 王新本 | 质量负责人 | 刘爽燕 | 生产地址 | 兰州市七里河区东坪街518号 | 检查单位 |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 检查范围 | 膏霜乳液单元护肤类、洁肤类;一般液态单元护肤类、粉单元散粉类面膜*** | 事由 | 生产企业监督检查 | 检查依据 | 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 检查发现缺陷和问题 | 检查中发现严重缺陷3项,一般缺陷5项,其中标注“*”的为严重缺陷。 严重缺陷:3项 *1.质量管理制度中缺少内部检查制度。 *2.洁净区与非洁净区无压差显示,空气洁净度报告全部为自检报告,无第三方检测报告。 *3.称量间的天平检定已过期,膏霜液体单元生产车间一个天平未检定。 一般缺陷:5 项 1.灌装车间半成品未设置不合格区域,企业没有不合格品的处理、返工、报废等制度,无记录; 2.原料库留样间的照明设施不足 3.原料采购未建立台账记录 4.原料库中未设置易燃易爆原料区域 5.内包装材料未进行消毒 | 处理措施 | 针对该公司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应责成企业限期整改,并将相关情况在2个月内报送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监管处。 | 发布日期 | 2018年12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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