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
2017年第155期(总第439期)
2017年12月22日 09:57

为了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对临床用量大、风险高、不良反应较多的抗生素、中药注射剂及非基本药物进行监督抽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对完成检验的835批次药品予以公告(其中检验合格的833批次,检验不合格的2批次)。

一、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被抽样单位暂停销售使用该批次产品,并进行整改。

二、省局要求检品来源单位所在地市(州)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1.检验不合格药品名单

2.检验合格的药品名单.xls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1219


附件1:

检验不合格药品名单

序号

药品名称

标示生产企业名称

药品规格

生产批号

检品来源

检验依据

检验结果

不合格项目

检验机构名称

备注

1

风热感冒颗粒

吉林龙泰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每袋重10g

160818

临夏市福元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一册》

不合格

检查(装量差异)

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2

肌苷注射液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ml:100mg

1609177

金昌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不合格

检查(可见异物)

甘肃省药品检验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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