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公告 | |||||||||||||||||||||||||||||||||
2017年第155期(总第439期) | |||||||||||||||||||||||||||||||||
2017年12月22日 09:57 | |||||||||||||||||||||||||||||||||
为了加强药品质量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药品质量安全,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范围内对临床用量大、风险高、不良反应较多的抗生素、中药注射剂及非基本药物进行监督抽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对完成检验的835批次药品予以公告(其中检验合格的833批次,检验不合格的2批次)。 一、对上述不合格药品,相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已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要求被抽样单位暂停销售使用该批次产品,并进行整改。 二、省局要求检品来源单位所在地市(州)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三、七十四、七十五条等规定,对生产、销售不合格药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三个月内公开对销售不合格药品相关企业或单位的处理结果,相关情况及时报告省局。 附件:1.检验不合格药品名单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19日
检验不合格药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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