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羌活等21个品种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公示(第二批)
2021年08月04日 11:22

根据国家药监局等四部门《关于结束中药配方颗粒试点工作的公告》和甘肃省中药配方颗粒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安排,按照国家《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控制与标准制定技术要求》和《甘肃省中藏药材地方标准审定发布工作规范(试行)》,我局组织完成了第21个品种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的研究、复核和专家审核审定工作,现予公示。公示期1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将书面意见反馈至我局药品注册管理处。

公示时间:即日起至2021年8月23

联系人:李志刚  朱旭江

联系电话:0931-7617533  0931-7822989

电子邮箱:gszhuxujiang@163.com

附件:甘肃省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公示稿(第二批)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8月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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