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药监局召开全省药品流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021年09月06日 11:05

9月3日上午,省药监局召开全省药品流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传达国家药监局关于进一步压实药品流通环节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通报省药监局对全省药品流通监管和药品流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督查的情况,安排部署药品流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

会议指出全省各级监管部门能立足药品监管职责,靠实各级主体责任,调动各级监管力量,发挥最大监管潜能,在药品流通领域实施更精准、更高效监管督导措施,坚决防范疫情反弹,药品流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突出成效。

会议要求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上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在地方政府领导下,积极协同各方责任主体,紧盯公众关注度高的疫情防控药械产品,及时排查化解药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不折不扣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全力保障全省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可及,协力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一要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加强疫情防控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和药品流通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督导检查,将“外防输入”“人物同防”的疫情防控措施落到实处;二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零售企业严格落实场所消毒杀菌、测温验码,提醒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督导做好购买“四类”药品实名登记工作;三要落实疫苗监管责任,强化全覆盖监督检查,确保疫苗储运接种全程处于安全管控,实现每一支疫苗的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省药监局设主会场,各市州、县区和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设分会场,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涛主持会议,局党组书记、局长王胜对全省药品流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会上兰州市、金昌市、陇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新冠病毒疫苗储运和接种环节质量安全监管、药品流通环节疫情防控和四类药品销售实名登记等方面做了交流发言。省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平荣,省药监局机关各处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各市州、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同志、分管药械工作的局领导,相关科(股)室全体人员,综合执法部门负责药械执法人员参加会议。(药品流通处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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