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恢复药品生产销售的公告
2021年 第39号
2021年11月04日 09:14

我局于2021年8月27日,对兰州旭康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生产违反《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情况进行了公告,暂停其中药饮片的生产、销售。

经企业申请,我局对其进行了药品GMP符合性检查,并委托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符合性检查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该公司中药饮片生产符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要求,现予以恢复其中药饮片的生产、销售。

特此公告。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8日


分享到: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