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依法查处省内及跨省(区、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违法大案要案; 二、依法处置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 三、负责依法查处省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批发企业和互联网第三方销售平台违法违规行为; 四、配合省局进行各类检查; 五、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12315投诉举报受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