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发的公示(甘南州合作市卡加曼寺藏医院) |
2021第0002号 |
2021年01月11日 15:57 |
根据《行政许可法》等相关规定,以下企业符合《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换发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自2021-01-11始至2021-01-17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申请人名称 :甘南州合作市卡加曼寺藏医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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