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换发的公示(甘肃人为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2020第0039号 |
2020年05月07日 16:18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修订稿) 等相关规定,以下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许可证》(批发)换发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自2020-04-30始至2020-05-10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申请人名称 :甘肃人为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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