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编纂出版<甘肃省志·药监志> 工作方案》的通知
甘药监函〔2021〕53号
2021年03月11日 10:40

省局各处、各直属单位:

《编纂出版<甘肃省志·药监志>工作方案》已经2021年3月4日省局局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0日

编纂出版《甘肃省志·药监志》工作方案


为加快《甘肃省志·药监志》(以下简称《药监志》)编纂出版进程,保证按时间、高质量在庆祝建党100周年前完成编纂出版工作,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印发《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甘肃省志·药监志》编纂工作的通知》。明确编纂出版《药监志》的目的意义、指导思想和原则、组织领导、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对《药监志》文稿编写和报送资料提出详细要求。同时印发《甘肃省志·药品监督管理志》目录和工作任务分解表。

责任单位:《药监志》编辑部

责任人:刘延忠

完成时限:2021年3月4日

二、成立《药监志》编纂委员会及编辑部。确定编纂委员会和编辑部人员名单。

责任单位:综合处

责任人:郭廷成

完成时限:2021年3月4日

三、抽调《药监志》专职编辑人员,安排办公场所。在直属单位抽调5名专职编辑人员,安排2间办公室并配备办公设备和用品。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机关后勤银河网上赌场中心

责任人:李续文、尹进禄

完成时限:2021年3月4日

四、确定《甘肃省志·药品监督管理志》目录。制定《药监志》目录(初稿),明确章节及顺序,并对各章节所叙写内容提出大概要求,提请省局局务会议通过。

责任单位:《药监志》编辑部

责任人:刘延忠

完成时限:2021年3月4日

五、制作《药监志》编纂工作任务分解表。制作《药监志》工作任务分解表,将各章节编纂任务分解到各处、各直属单位、各市州局、编辑部,并明确责任人。

责任单位:综合处、《药监志》编辑部

责任人:郭廷成、刘延忠

完成时限:2021年3月4日

六、督促上报《药监志》编写人员。督促各处、各直属单位、各市州局确定、上报1名《药监志》专职编写人员,专门从事资料收集上报、文稿编写等工作。

责任单位:综合处、《药监志》编辑部

责任人:郭廷成、刘延忠

完成时限:2021年3月8日

七、举办《药监志》编纂知识培训班。举办一期为期1天的编纂知识培训班(约40人),培训各处、各直属单位、各市州局确定的《药监志》专职编写人员,邀请省地方史志办公室专家讲授地方志编纂知识。

责任单位:《药监志》编辑部

责任人:刘延忠

完成时限:2021年3月12日

八、邀请《药监志》编纂顾问。邀请熟悉、掌握2000年建局以来药品监管工作情况,且乐于为编纂《药监志》工作的老同志担任《甘肃省志·药监志》顾问,指导编纂工作,负责审稿工作。通过写信、电话沟通、召开座谈会等形式邀请。邀请5-7名老同志。

责任单位:机关党委(人事处)、《药监志》编辑部

责任人:李续文、刘延忠

完成时限:2021年3月20日

九、编纂出版《药监志》时限要求。编纂出版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启动阶段(2021年3月)。收集、查询、整理、汇总2000年以来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情况,在3月31日前把文稿、大事记及所有需要报送的资料报送编辑部。

责任单位:各处、各直属单位、各市州局

责任人:各处处长、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各市州局局长

完成时限:2021年3月31日

(二)编纂阶段(2021年4月)。对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各市州局报送的资料进行修改、取舍、归类、编纂。

责任单位:《药监志》编辑部

责任人:刘延忠

完成时限:2021年4月30日

(三)审稿阶段(2021年5月)。为确保编纂质量,由主编对编辑编纂的《药监志》(初稿)进行修改、统稿、审核,将《药监志》(送审稿)呈送聘请顾问审核,并呈请《药监志》编纂委员会进行评审。编辑部根据评审意见,再做进一步修改完善。

责任单位:《药监志》编辑部

责任人:刘延忠

完成时限:2021年5月31日

(四)出版阶段(2021年6月)。将编委会通过稿件送省地方史志办公室审核通过。送出版社正式审核、出版、印刷、面世。

责任单位:《药监志》编辑部

责任人:刘延忠

完成时限: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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