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排查不合格及假冒化妆品的通知 |
甘药监发[2020]168号 |
2020年10月28日 10:00 |
各市州、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近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相继发布了《关于8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65号)、《关于停止销售35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66号)、《关于2批次检出禁用物质化妆品的通告》(2020年第67号)。请各市州局按通知要求,对辖区内化妆品经营单位开展排查,凡涉及《通告》所述化妆品的,立即责令相关经营单位停止销售;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请涉及的市州局于11月30日前将查处结果上报省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处。 联 系 人:周光宇 联系电话:0931-7751762 附件:1.关于8批次不合格化妆品的通告.PDF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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