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全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
甘药监发〔2019〕127号 |
2019年11月13日 15:18 |
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各有关检验检测机构: 为贯彻落实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国药监科外〔2019〕35号)、《医疗器械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国药监科外〔2019〕36号)、《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国药监科外〔2019〕37号),(以下简称《指导原则》)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升检验检测能力,为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2019年度全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依据《药品管理法》、《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指导原则》等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完善检验检测管理体系,规范检验检测行为,落实检验检测责任,切实提高检验检测能力和水平,提升检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二、督查内容 1.2018年全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通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2.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情况,是否在资质认定证书确定的能力范围内从事检验检测活动。 3.实验室建设基本情况,包括:落实建设用地和业务用房,仪器设备采购配备、运行使用。 4.检验检测人员编制、现有、超缺编等情况,检验检测业务量与检验检测人数的匹配性,专业培训与考核。 5.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质控措施、检验检测行为、标准使用管理、检验检测报告、参加能力验证及实验室比对。 6.依据《药品质量抽查检验管理规定》和《甘肃省药品抽检工作督查考核评分细则》,对各地各单位开展药品抽检工作的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和等级评定,内容包括抽检组织、抽样工作、样品检验、数据上报、核查处置等。 7.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建设指导原则贯彻落实情况。 三、督查方式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现场检查、查阅资料、人员访谈等方式。 1.听取汇报。听取被考核单位情况汇报(不超过15分钟),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填写监督检查表,汇报情况和自查表交考核组。 2.现场查看。实地查看实验室运行与管理情况,包括机构资质认定、实验室建设、技术人员培训考核、仪器设备运行、能力验证和实验室比对、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检验检测业务工作和抽检工作开展等方面的情况。 3.查阅资料。查阅有关文件资料、检验工作相关记录、查看标准管理档案、抽查检验报告书和检验原始记录。 4.人员访谈。与机构授权签字人、检测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或者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询问访谈,了解检验检测机构实际运行管理情况。调研收集对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规范化管理的工作思路和具体措施、对提升检验检测能力的措施建议。 四、督查组人员和分工 省市场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组成检验检测机构专家监督检查组。检查组分三组进行监督检查工作。由一名领导带队,一名专家担任督查组副组长,另外三名为组员,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排一名工作联系人。各市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可视工作需要派一名观察员。 第一组 组长:姚同泉 省市场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 管理处一级调研员 副组长:刘小花 兰州大学药学院科教实验中心副主 任,高级实验师 组 员:高晓昱 定西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微生物检 验科副科长,工程师 周 斌 银河网上赌场,澳门信誉赌场主管药师 刘朔辰 省药监局药品流通处一级主任科员 (联络员:13893682881) 检查单位:酒泉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嘉峪关市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检验检测中心、张掖市质量检验研究院(张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武威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金昌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第二组 组长:喇延真 省药监局科技和产业发展银河网上赌场处处长 副组长:王兰霞 省药品检验研究院首席专家,主任药 师 组 员:陈辉萍 金昌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药师 段贵宝 酒泉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药械安全 监测科科长,主管药师 陈思琪 省市场局认证认可与检验检测监督 管理处一级主任科员(联络员:13919764615) 检查单位:兰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白银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定西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临夏州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甘南州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第三组 组长:欧阳晓玫 省药品检验研究院首席专家,主任 药师 副组长:封士兰 兰州大学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组 员:吕益涛 白银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化学室主 任,主任药师 傅 琴 省药监局行政许可处三级调研员 吕学明 省药监局科技和产业发展银河网上赌场处三 级调研员(联络员:18293109800) 检查单位: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天水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平凉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庆阳市药品检验检测中心、陇南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时间安排及督查对象 监督检查时间:11月18日-11月29日,各组自行确定检查时间,各市州具体检查时间请与各组联络员联系。 监督检查对象:省药品检验研究院和各市州药品检验检测机构。 六、有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实施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工作,是加强和规范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管理、规范检验检测行为、更好地履行检验检测职能的有效措施。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和各药品检验检测机构要高度重视,精心准备,靠实责任,配合做好督查工作。 2.认真组织实施。督查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应按照检查任务要求,制定详细的检查方案。督查组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客观公正地开展检查工作,如实反映被检查机构的情况。检查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材料报省药监局。对检查中所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和问题,要通报相关单位,作为年底地方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依据。 3.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监督检查组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要求,确保监督检查公平、公正。如发现违反工作纪律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抓好问题整改落实。被检查的检验机构应当积极配合督查组实施现场检查,不得拒绝或者消极对待检查。对督查组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责任落实到人,按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及时向检查组提交整改报告。 5.检查组交通、食宿费用由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担。 联 系 人:省市场局陈思琪 省药监局吕学明 联系电话:0931-8414279 0931-7617802 电子邮箱:1303064711@qq.com
附件:1.2019年度甘肃省药品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表(一).doc 2.甘肃省2019年度药品抽检工作督查考核评分打分表(二).doc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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