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征求食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意见建议的函
甘食药监函〔2017〕80号
2017年04月07日 16:00

各市州、兰州新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嘉峪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甘肃省食品药品稽查局:

为配合最高人民法院做好危害食品安全案件司法解释修订工作,进一步推动食品安全两法衔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稽查局《关于开展食品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要组织召开部分地区食品安全两法衔接工作研讨会,请各单位结合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涉刑案件移送工作实际,对涉嫌食品安全刑事移送难、移送接收率低以及食品掺假造假行为入刑难等问题和案例进行梳理研究,提出具体问题、难点及意见建议。

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深入分析研究,真实反映各单位在稽查执法工作、行刑衔接及涉刑案件移送工作方面的研究水平,切实把问题、难点找准,提出切实可行、合理及建设性的意见建议。省局在汇总问题、困难的同时,将根据各单位意见建议情况,遴选部分市州届时参加总局稽查局的研讨会。

请于2017年4月11日前将意见建议等相关材料传真到省局法规监督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人:陆小虎联系电话:0931-7616783(传真)

箱:kfslxh768@163.com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6日

分享到: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