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甘肃省食品药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意见征求情况及反馈说明
2017年10月23日 16:00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17〕63号)(以下简称《通知》)<甘肃省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甘肃省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甘肃省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甘肃省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甘肃省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甘肃省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甘肃省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我局于2017年4月20日起组织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2017年9月28日向全省范围内发出征求意见的通知,于2017年10月13日9时30分在省局5楼会议室召开征求意见会研究讨论,现将意见征求及反馈说明如下:

一、意见征求发出范围及反馈时间

甘肃省14个市州,兰州新区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省局机关17个处室和7个直属单位。要求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5日。

二、收到反馈意见情况

共收到1个单位反馈意见建议3条,其他单位无意见。

三、采用意见建议情况

经研究,采纳意见建议3条,并形成《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甘食药监函〔2017〕452号)印发全系统。

四、不予采用意见建议情况及理由

3条建议全部采用,无不予采用意见建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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