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78号提案的答复
甘食药监函〔2015〕154号
2015年11月24日 15:34

邢永安代表:

您提交省政协第十一届三次会议《关于研究制定藏药制剂标准的提案》已转我局办理。我们认真学习、分析和研究了提案内容,现就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我省共有藏药制剂文号844个,占全省制剂文号(1774个)的47.5%,占全省中药制剂文号(1285个)的63.5%。主要分布在我省藏区,其中甘南州7家、天祝县1家,分别为甘南州藏医药研究院(308个)、碌曲县藏医院(88个)、甘南州合作市卡加曼寺院藏医院(78个)、玛曲县藏医院(73个)、碌曲县西仓寺院藏医院(61个)、夏河县藏医院(51个)、迭部县藏医院(15个)、天祝县藏医药开发研究所天堂藏医院(170个)。

2000年省药监局成立以来,为扶持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发展,大力支持藏药制剂发展,尊重藏区人民用药习惯,按照“纳入管理,逐步规范,促进发展”的工作思路,对藏药制剂实施规范化管理,一个藏药制剂核发一个文号,对应一个质量标准,且必须在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制剂室、按照批准的质量标准组织生产和投料。通过我局多年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藏药制剂配制、品种质量标准逐步走向规范化和标准化,藏药制剂在藏区得到了长足发展,并被藏区广大的藏民接受和认可。

我省藏药制剂品种绝大多数来源于《卫生部藏药标准》(第一册)、西藏等六省区《藏药标准》、《四部医典》等书籍,其质量标准参考《中国药典》、《卫生部藏药标准》起草制订,且经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复核确认的。就现阶段来说,藏药制剂质量安全可控。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药品检验技术也在不断提高和更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适时对《中国药典》、《卫生部藏药标准》等收载的藏药标准统一进行提高和规范,我局将积极参与标准提高工作,提升我省藏药制剂质量标准。请您继续关注和支持我局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非常感谢您对全省藏药制剂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6月19日

抄送:省政协提案委、省政府办公厅。

联系单位:甘肃省食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处

联系电话:0931-7617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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