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337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2019年09月27日 17:06

王钧、陈彦吉、陈杰、白秋枫、闪国杰五位代表:

接到《关于支持甘肃中药材交易中心建设全省统一的医疗机构中药饮片阳光集采平台的建议》(第337号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专题研究,并安排积极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局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大力发展陇药产业决策部署,积极推进中药材产业健康发展 ,先后印发了《甘肃省中药饮片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关于支持药品流通企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甘食药监发〔2018〕72号),并积极推动中药饮片监管地方立法。2017年以来,全省持续不断开展中药材专项整治行动,将中药材中药饮片列为年度重点监督抽检品种进行靶向性抽检,有力打击了中药材、中药饮片违法违规行为,全省中药材市场秩序不断规范,产品品质得到不断提升。因医疗机构中药饮片招标采购、集中采购职能由卫健委具体承担,针对各位代表所提的宝贵建议,我局将积极配合省卫健委做好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陇药产业发展和市场监管工作的支持、关注。

联系人:姚皓焜

联系电话:0931-8533090,13919910911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30日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代表人事工委、省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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