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行检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的通告 |
2020 年第 11 号 |
2020年10月19日 13:08 |
根据《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的通报》(甘药监发〔2020〕130 号)、《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飞行检查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 9 号),经企业所在地市州市场监管局跟踪复查,兰州和盛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等11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已完成省药监局飞行检查问题的整改。请上述企业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加强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行。相关市州市场监管局要有效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落实质量管理要求,确保所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安全有效。 附件:《完成飞行检查问题整改的企业名单》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0 年 10 月 14 日 附件 完成飞行检查问题整改的企业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1兰州和盛堂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3兰州太一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4 兰州兰津灵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5 兰州红会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6 兰州宝石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7 兰州海结瑞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8 甘肃洲兴医疗新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9 大禹节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 甘肃盛益康医疗器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1 甘肃华盛康泰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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