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甘肃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新区食品药品监督局(卫生局)、省局稽查局:?xml:namespace>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推进信用体系建设,加大对生产经营者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监督生产经营者全面履行安全责任,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起草了部门规章《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为了充分听取基层监管部门的意见,提升规章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省局决定向你们征求意见,请于?xml:namespace>2014年1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的电子版报省局法规处。 联系人:何 军 邮 箱:1019277864@qq.com 附件: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法规监督处 2014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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