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经济日报》:《甘肃省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会商制度(试行)》发布
2021年06月24日 10:29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王耀)记者6月22日从省药监局获悉,为提高药品疫苗(简称药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我省印发了《甘肃省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会商制度(试行)》。

《制度》明确,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会商是药品监管部门对药品质量安全风险进行评估和防控的管理方式,通过会商、研讨、评定等形式,综合研判风险因素,评定风险等级,制定并落实防控风险措施的过程。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会商按属地监管原则,实行分级管理和分级评估。省药监局负责全省药品质量安全风险综合评估会商工作,负责对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品种进行质量安全风险评估、会商、公示和管控。

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会商工作重点包括:前期信息收集;召开风险会商会议进行分析评估、开展等级评定、明确管控措施;组织开展药品风险管控、督查管理和评估汇总等。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会商会议采取定期召开和即时召开两种形式。原则上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药品质量安全风险会商会议,发现重大、紧急药品安全事件苗头或有重大药品保障、整治任务等情况时,可根据需要即时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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