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药械批发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药械安全工作约谈会
来源:“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2021年02月01日 14:34

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药械安全工作,临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期组织召开全县药械批发企业负责人约谈会。会议就我县药械批发企业提出明确要求:

一、做好药械进口产品和购自疫情中高风险区的药械产品核酸检测。批发企业购进药械进口产品和购自疫情中高风险区的药械产品,要求采购单位向供货方索取来货的核酸检测报告、消杀证明,提供来货途经路线,并于货到前24小时向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门报备。到货后按辖区疫情防控部门要求,积极配合做好随货人员的隔离、来货的抽样核酸检测和消杀等相应处置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经同意后上述货物方可入库验收。上述证明材料和记录一并纳入药械产品采购验收证明文件中。

二、做好疫情期间药械质量安全。药械批发企业必须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单位采购,索取并留存供货方资质、检验报告、票据等,建立真实完整的购进验收记录,做到来源可查,质量可控。并对购进的药品医疗器械严格按包装说明书标注储藏要求条件规范存放,定期检查养护,保证药械质量安全。

三、做好物资储备工作。药械批发企业必须分析研判疫情形势,结合实际需求,购进储备足量的感冒、咳嗽等“四类”疫情防控药品和医用口罩等医用防护用品,不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切实满足全县人民用药用械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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