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谷县多举措加强药械和疫苗安全监管
来源:“天水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
2021年01月21日 11:11

为全面落实省市县关于加强冬春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近期,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迅速行动,持续加大重点药械产品和药械经营单位巡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全力保障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及疫苗质量安全。

一是加强“四类”药品监测,实时掌握疫情防控相关药品销售动态。召开药品流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专题会议,督促药品零售药店按疫情防控要求及时上报“四类”药品(退烧类、止咳类、抗病毒类、抗菌素类)销售记录,并做好顾客信息登记。务必做到对发热咳嗽顾客(患者)重点询问流行病史,信息登记人员查看顾客身份证,并准确、真实、完整登记相关购买人身份信息及购买药品信息,并按要求每日上报。



二是紧盯重点产品,加强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监管。印发了《甘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的通知》,重点对疫苗、“四类”药品和“五类”医疗器械(新冠病毒检测试剂、医用防护服、医用口罩、呼吸机、红外体温计)加强监督检查,重点检查疫苗配发接种单位疫苗配送、养护、接种各环节管理是否规范,疫苗合格证明文件是否齐全,各类记录是否完整;药品经营单位“四类”药品和“五类”医疗器械购进渠道、供货单位资质、产品合格证明文件以及采购、验收、贮存、使用、维护等相关记录是否完善,严厉打击非法渠道购进、超范围经营、无证经营与经营使用无证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的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风险预警,加强疫苗、重点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监测。督促零售药店充分发挥执业药师技术优势,指导消费者合理用药,加强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要求药械经营企业和疫苗接种单位落实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责任,及时发现、收集上报可疑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强化监测预警和监测处置。



四是靠实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进一步靠实零售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强化药械从业人员自身防护和健康监测、“四类”药品监测上报、药械经营场所通风消毒、顾客体温测试、佩戴口罩、扫码进店、购药登记等工作,要求企业自觉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合理定价,自觉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五是强化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疫情防控氛围。通过微信群、微信公众平台、企业LED显示屏、张贴温馨提示、现场宣传指导等形式开展疫情防控知识宣传,引导药械经营者和消费者科学防疫,落实各项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

截止目前,共检查药械批发企业10家次,药械零售企业75家次,医疗机构15家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定点单位4家次,新冠病毒疫苗配发单位2家次,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单位2家次,出动执法人员265人次。

下一步,甘谷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药品、医疗器械、疫苗质量安全监管和风险监测工作,对重点药械产品、重点经营单位加大检查频次,加大督查力度,协同卫健、疾控部门,及时跟进检查疫苗配发及接种管理情况,确保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和疫苗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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